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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和《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牵头的“城区散煤管控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 任务 |
城区散煤管控不到位。2018年,邵阳市出台了《邵阳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未明确散煤禁烧工作的牵头单位,导致此项工作成为盲区。督察组随机抽查菜市场、部分餐饮门店和数个居民住宅小区,均发现有散煤销售和使用情况。 |
整改 目标 |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无散煤销售点,菜市场和餐饮门店无使用散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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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措施 |
1.大祥、双清、北塔区委、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散煤管控职责。 2.市场监管部门核对营业执照登记情况,凡属于禁燃区范围内取得高污染燃料经营资质的,通知企业停止销售高污染燃料或搬离禁燃区,并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法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对禁燃区内申请经营高污染燃料的一律不予登记。 3.三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对禁燃区内销售、运输、使用散煤情况进行摸底,发现禁燃区内违规销售、使用散煤的立即责令停止,依法查处。 4.三区街道、社区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拒绝在禁燃区使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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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一)深入开展禁燃散煤政策宣传。大祥、双清、北塔三区分别采取在禁燃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告知书、下发告知函、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餐饮店、夜宵店、食品摊贩,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宣传。通过广泛政策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高污染燃料禁燃政策的知晓度,强化社会监管,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无散煤生产、经营与使用现象。 (二)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成效。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禁燃区范围内企业的营业执照登记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目前,城区市登记有煤炭及制品经营内容的企业或个体户共26户,其中大祥13户、双清12户、北塔1户。通过实地检查,上述经营主体均一直未从事生产、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等经营行为,三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上门下发了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要求不得生产销售高污染燃料,或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通过摸底排查整治,目前,禁燃区内集贸市场、超市、酒店、街道饮食摊点等经营主体均使用燃气灶、电磁炉、酒精炉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使用散煤现象。 (三)居民小区散煤使用管控全覆盖。对禁燃区内街道、社区开展排查,目前没有发现使用散煤情况。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都是使用管道燃气或者罐装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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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23562
联系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1号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