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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
文件名称: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
索引号: 4305000021/2024-0957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1-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1-20 有效期: 长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公示如下:

一、立案条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渠道

对我范围内发生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拨打0739-12315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向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举报。

详细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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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2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