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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文件名称: 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4305000021/2022-0681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6-30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绥宁县创建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初评结果的

    

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安排,依绥宁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食安委批准,20226276月28日食安办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1版)》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验收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同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选派工作人员组成初评工作组,主要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了级初评。经综合评议,绥宁县已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拟向湖南省食品安全办推荐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630日至7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借机中伤诬告。

受理电话:0739-5368653;传真:0739-5324622;邮寄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收,邮编:422000;电子邮箱:shaoyangfood@163.com。

附件:关于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工作的级初评报告

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630

关于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工作的级初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1版,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2022〕10号要求,2022627日至28日,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曹建文副局长带队,分别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选派工作人员12人组成初评工作组,主要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工作进行了级初评。现将初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初评总体情况

绥宁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2047,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8家、小作坊16家、食品经营户1109家、餐饮经营户894家(其中小餐饮39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351家、单位食堂151家)。自被列为第二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城市以来,全上下紧扣创建要求、立足绥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实推进创建工作,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二)创建工作及成效

1.食品安全状况

全县持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省食安办组织开展的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中,绥宁县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从2019年的81.01分提高到2021年的86.43分,提高5.42分。农村居民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晓率从2019年的57.5%提高到2021年的83%,提高25.5%。

2.基础工作方面

一是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出台了《绥宁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绥宁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近三年来,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多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察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二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县委书记、县长同时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7个增加到22个。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委书记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进行分解压实到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共建立乡镇市场监管所4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17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7个。建立231食品安全协管员2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的村(社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是风险监测执行到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报告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以村(社区)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支撑,建立了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哨点,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按要求开展病源性监测,三年来采集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480余例。

四是源头治理抓紧抓实。以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食品源头安全,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查,狠抓农产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对全县110家农资店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门店创建。监督合理使用农药兽药投入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兽药,切实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深入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年度监测等工作加强屠宰管理,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投入9348万元,养殖场畜禽粪污进行全方位环保处理

五是粮食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强化粮食监管职责,出台了《绥宁县粮食质量安全全程闭合式监管职责分工》、《政策性粮食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推行粮食收购“一卡通”,加强粮食溯源管理;把好粮食收购关,实行粮食应收尽收、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督促粮食加工企业购置镉项目检测设备,建立重金属镉超标粮食处置监管工作机制,严防镉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力度,实现生产、销售、消费全覆盖,严厉查处粮食违法案件,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六是生产经营全程监管更加深入对全2000余户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重点监管台账,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出厂检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大米、紧压茶、调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风险防控力度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管,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和旅游景区、农村红白喜事等群体性聚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七是抽样检测进一步强化。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2019-2021年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27300余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国抽、省抽、市抽和外地转交不合格食品均按程序核查处置到位。

九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抓实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收缴非法渔具200件,价值约4万余元,2021年共查处长江禁渔违法案件32起,法院判决12起。开展反食品浪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90余

十是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近三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宗,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3次。建立由231食品安全协管员2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的村(社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坚持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等宣传教育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三年累计受理食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110余起。同时,全面公开食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监督抽检、案件处理信息,以开放姿态面对媒体和公众,全方位、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能力建设方面

县乡两级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场监管部门人头经费达到1万元/人/年,高于一般行政机构。基层食品及农产品监管机构日常办公和监管执法装备配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基本达到国家有关配备标准。监管人员培训每人每年达40学时以上。投入200余万元新建了兽医实验室;在全县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个检测站、1个行政执法大队、16个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5个重点生产企业配置先进检测仪器,建立起覆盖全县完整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中心市场配置了快检室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各乡镇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强化智慧监管,全县17家主要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的41个品种纳入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行食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

4.生产经营状况方面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开展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行业道德等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出台餐饮提质三年规划,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全部进行了提质改造,100%实现“明厨亮灶”;建立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学校周边道路两侧100米内无食品摊贩、无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推行文明餐桌大力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文明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美团、饿了么经营业主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入网登记和审查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召回制度,自觉履行主动召回、依法处置、告知、记录等责任。

(三)创建亮点工作。

一是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隆平高科先进技术,在武阳、李熙、红岩、瓦屋等乡镇集中连片建成15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了证书。二是大力发展养殖产业。引进双胞胎集团等8家国内国际大型企业,以“公司十基地十合作社十农户”等模式发展养殖业,建成标准化养殖基地174个,年出栏200万头以上。其中2家养殖场获得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以红提、葡萄等为重点,建成了20个农业种植标准化生产基地。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加强粮油、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县16家企业36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五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34家单位配置了先进检测仪器。建立起覆盖全县完整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依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全县17家主要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的41个品种纳入溯源体系,做到了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六是培植重点企业。重点培植了湖南稻禾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小乡食品有限公司等本土特色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1.创建部门联动不足。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部门创建意识不强,存在市场监管部门在创建中“单打独斗”的现象,未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

2.保障不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县域食品行业生产经营硬件设施较差,基础薄弱,囿于县级财政紧张,没有足够的资金予以保障。二是人员保障不够。食品监管执法队伍的增长跟不上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要求,存在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不够的问题。三是技术支撑不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尚不健全。县域内还没有一家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仍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未建立。

3.产业单一。食品产业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加工企业也仅是茶叶、桶装水、腊制品等简单加工制作,规模小、档次低,食品质量控制难度较大。缺乏深加工、高档次企业,没有叫得响的品牌。

二、初评结论

市级初评结论为:绥宁县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为民创建”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被否决情形,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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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2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