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约谈会,集中约谈市内24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强化了部门协同与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为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重申《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明确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履行的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10项管理义务。同时,针对当前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须落实四项主体责任,特别是建立重点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严把源头质量关。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分析食用农产品在种养殖和流通环节的风险点,并提出市场开办者可采取的风险防控举措,推动形成“产管并举、全程管控”的协作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曹建文在会上强调,各市场开办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义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开展全链条整治,紧盯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为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底线牢不可破。
城区各市场监管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梁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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