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监办字〔2022〕53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二级机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常态化的持续深入开展,现就充分发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有关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肩负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使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结合本地涉黑涉恶问题特点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市场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整治市场乱象,积极加强部门协作,依法联合惩戒涉黑涉恶行为,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坚决依法履职,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严把市场准入关,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围绕加大对黑恶分子经济基础的打击力度这一主线,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严把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主体登记监管。认真履行登记监管职能,严格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加强有关企业信息的共享应用,便于相关部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信用监管工作。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高频度违法主体,开展风险分类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黑涉恶企业反洗钱监管工作。
(二)强化案件查处,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一是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矿产资源、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建筑主材料、食品原材料等行业领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二是要以开展打击传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等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传销、垄断行为、商业贿赂、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各种经济违法案件,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三是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集中整治枪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禁毒、反走私等工作相结合,协同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四是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进行恶意举报敲诈勒索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五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企业,根据认定结果和要求,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公安部门正在调查的涉黑涉恶企业,及时提供企业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三)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现和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一是要进一步畅通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从消费者或经营者的举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要强化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通过明查暗访,积极查找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四是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工作联动、整合部门力量,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突出位置,严格对表对标进行自查,进一步优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推进。各县市区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辖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督促,对问题严重的要挂牌整治。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各级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解决。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线索排查,坚持系统治理。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对市场黑恶线索的排查工作,要用发现线索来体现专项斗争的成效。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与当地扫黑除恶办及相关部门的双向互通机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要向当地扫黑除恶办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掌握、了解和收集其他部门排查到的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案件线索。要坚持系统治理,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跟踪整治,规范管理监控,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针对曾被判处刑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或黑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开办企业或在企业中担任管理人员等行为,依法开展审查,对其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三)强化宣传报道,突出引导教育。要继续通过组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口号、摆放发放宣传资料、建立开通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活动。要着重强调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实施,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集中展示阶段成果,突出介绍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先进经验、作法,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带来的积极效果,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态势。
(四)强化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自身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涉黑涉恶势力,不得为涉黑涉恶势力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对参与涉黑涉恶势力和行为的公职人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本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指定专人按时报送工作信息。为及时掌握系统全面情况,请各县市区局每年6月25日、12月20日前向市局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联系人:姚邵丹 15399759717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