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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整合承担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新组建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职责。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为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行政审批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涉改单位承担的审评审批、登记注册、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复议诉讼、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暂仍按原职责、由原承办机构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类批件、证照、文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受理等专用印章暂使用原印章代章。
二、自公告之日起,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部分)、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职责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信息公开等对外行政决定,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
三、自公告之日起,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信息公开等对外行政决定,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
四、机构改革到位后,有关事项办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另行公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