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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星火中守护市场秩序——汪奕情
  • 发布时间: 2025-08-22 11:49
  • 来源: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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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期,《中国市场监管报》营商环境版长期开设《难忘一事》栏目。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把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最难忘的一件事记录下来,每篇1000字左右,要有真情实感。内容不限,只要印象深刻,体现“难忘”二字。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4名新录用公务员积极响应,踊跃投稿,现择取部分优秀心得予以公布,让我们一同循着这些青涩却真诚的文字,触摸年轻干部的初心脉动,感受思想碰撞的火花,共同见证这群市场监管“新兵”,如何在磨砺中褪去稚气、在担当里书写成长。


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许多经历会随时间淡去,但那次市局法规科的案审会,却如一道深刻的印记,成为我职业生涯中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是一个看似普通却暗藏波澜的工作日。一家药店因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被立案调查。案件看似简单,但涉及的法律适用却错综复杂。案审会开始后,洞口县的工作人员率先汇报案情:“该药店未依法变更营业执照,擅自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短几句话,让整个会议室的气氛瞬间凝重起来。

随后,讨论迅速升温。药品大队的队长态度坚决:“此案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管理法》合并处罚。当事人已涉及刑事责任,行政处罚需与之衔接,确保罚当其过。”他的观点条理清晰,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

然而,罗科却提出了不同看法:“第二类精神药品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专门约束,处罚时不能简单套用一般规定,必须体现特殊药品监管的严厉性。”这一观点让原本趋于一致的讨论再度陷入胶着。有人提议综合适用多部法规,也有人坚持从严处罚,争论声此起彼伏。我仔细聆听每一方的意见,大脑飞速运转,试图在纷繁的法律条文中找到最优解。 

就在争论难分高下时,一直沉默的法规科周科长缓缓开口。他梳理了各方观点,最终给出定论:“本案违法行为涉及多个法律层面,但核心在于药品经营资质的缺失和特殊药品的违规销售。综合考量,应依据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罚,该条例对药品经营资质和特殊药品管理均有明确规定,能精准覆盖违法事实,同时符合过罚相当原则。”他的分析逻辑严密,既考虑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又兼顾了处罚的合理性。会议室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被他专业且严谨的分析所折服。   

这次案审会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在激烈的讨论中,我不仅看到了执法工作的严谨与复杂,它不仅是简单的对错判定,更需要在众多法律条文中精准定位,在多方观点中权衡取舍。我也更真切体会到集体智慧的价值。同事们各抒己见时的思想碰撞,就像黑夜中的点点星火,为我指明了法治实践的方向。这段经历已然成为我工作的宝贵财富,它教会我:处理案件时要沉下心来细究每一个环节,要融会贯通地运用法律法规,更要善于倾听和吸收团队的专业见解。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检验,真正守护好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这段记忆,将永远激励着我在市场监管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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