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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宣贯会
  • 发布时间: 2022-07-06 19:11
  •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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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宣贯培训会。市局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防控专业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进行解读,有关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针对防控方案的主要内容、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监管人员工作职责等进行强调,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曹建文表示,要在全系统内立即宣传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深入了解第九版与第八版的区别,要正确理解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曹建文强调,在准确把握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报预警,必要时向政府报告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议,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要落实好重点场所管控。督促超市、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的经营者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重点场所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场内通风排气和清洗消毒到位。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凡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按照“三专”“四证”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索取进口冷链食品业经消毒证明,并按规定采取环境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四类药品”监管。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销售“四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核实购买者信息,确保购药人信息登记的真实性。对所经营的“四类药品”药品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


(曾少石 邱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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