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监函〔2024〕9号(A3类)
对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邵阳市公安局:
文君琳代表在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化行驶的建议》(第127号),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提出如下意见:
电动车目前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已连续几年部署安排相关整治工作,销售环节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拼装和违规加装遮阳伞等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接到文君琳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电动车的质量监管,一是重新摸排了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底子,目前我市无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全市共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938家。二是继续开展了电动车及配件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相关经营企业875家次,办理销售不合格电动车、非法改拼装、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违法案件56件,有力的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文君琳代表的建议,持续发力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为方便群众出行贡献市监力量。
以上意见,供贵局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抄报:市人大联工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胡休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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