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监函〔2024〕13号(A1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邵阳市教育局(主办单位名称):
肖淑芳代表在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的建议》(第136号),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提出如下意见:
对肖淑芳代表的建议,我局结合部门职能,积极采纳落实,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压紧压实学校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一是每年的春、秋季开学召集各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学校的同时,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出台了《邵阳市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岗位主要职能职责》的文件,明确了7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的食品安全员、总监、负责人的职能职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落实就能有效地解决风险隐患问题。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二、全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初以市食安办名义下发《邵阳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市食安委《邵阳市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轮检查。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一方面向下传导压力,抓紧抓实辖区校园食品安全;另一方面通过交叉检查,让各县市区局找出差距,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内部交流,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大宗食品供应企业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409个,其中学校食堂存在问题259个,所占比例63.3%;校园及周边食品店存在问题43个,所占比例10.5%;饮用水存在问题87个,所占比例21.3%;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存在问题20个,所占比例4.9%。所有问题均交办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置。三是建立“汇报、通报、交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局联络员每日向市食安办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各级市场监管局及时向同级教育局通报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形成监管合力;市局组织开展的多轮检查,均以交办函形式通报至县市区食安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监督检查学校食堂4649家次,发现问题3192个,整改问题3032个,立案63起。
三、深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一是自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紧密配合教育部门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2021年率先完成市直监管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2023年初联合下发《加快推进全市学校食堂非现场监管工作方案》,2023年底全市167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对接省局平台,截至4月中旬,已有874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省局平台,新邵县、城步县、武冈县覆盖率达到94%以上,各县市区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二是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食堂规范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粗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清洗间等重点位置监控覆盖要求。
四、牵头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卫健等部门对全市学校食堂按照5%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具体检查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等,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走访师生代表等形式开展检查,现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或立案查处,检查结果均在官网和省局“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去年全市共抽检124家学校食堂,所有检查结果实现公示公开,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五、切实压紧食品供应商主体责任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2月29日起对全市食品供应商进行全面摸底,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检查、部门联合检查、暗访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目前已依法对2家食品集中供应企业予以注销。3月15日印发《关于加强校园食品供应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供应企业管理,确保邵阳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了通报制度,当食品供应企业出现应当停止供应情况之一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和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教育及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六、严格管理食堂使用预制菜品
根据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一条: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实际工作后,我局要求中小学(含幼儿园)不得使用预制菜,必须采购新鲜食材即做即售,高校使用预制菜品的,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确保高校学生自主选择权利。
七、集中公布违法经营行为典型案例
我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月8日,我局在官网公布了“邵阳县某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等案件6起,始终保持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自觉扛起责任,防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意见,供贵局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抄报:市人大联工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罗勇峰,餐饮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