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监函〔2024〕43号(A类)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谭波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管道直饮水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327号),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直饮水在我市使用率逐年增高,尤其是学校及住宅小区直饮水的安全问题直接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段,我局对全市直饮水经营单位(含售饮水机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检查,各县市区局召集直饮水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约谈培训,并传达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老年消费市场反不正当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宣传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有关知识。要求各经营单位不得在经营饮水机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宣传产品的功效;从业人员需办理健康证明及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经营单位需加强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换滤芯,每年对经营的直饮水送检测机构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送县市区局备案;各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保证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直饮水行业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行为零容忍,保障群众“喝”得放心。
以上意见,供贵局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方鹏程,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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