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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巩固烟草市场整治成果,保持烟草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促进我市烟草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开展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及时查处涉烟案件,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烟草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卷烟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监管并把好准入关。工商部门(含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下同)要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从事烟草经营业务相应的审批部门,及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申请烟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烟草审批部门。抓好与烟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规范证照办理程序。加强烟草经营户的信息公示,提高烟草案件的公示率。加强烟草经营户的日常监管,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运用。大力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
(二)加强部门协作。工商部门要注重烟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完善,积极与烟草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的新模式。按照综合执法、重心下沉、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原则。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三)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严查大要案件。一要定期组织开展工商部门与烟草部门联合行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二要加强对物流、快递、邮政等运输企业的监管,对运输企业为销售假冒卷烟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要严厉打击,切实斩断制售假烟的运输网络。三要加强重点部位整治,对礼品回收店、车站、餐饮娱乐场所等要严加防范。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广泛协作,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要加强假冒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抓好源头治理。六要在市场监管方式上有所创新,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烟草部门在监管模式上进行深入研究,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向乡镇市场延伸。七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重大案件及时曝光,展示部门风采和工作成效,震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三、工作措施
各级工商部门要探索商事制度改革下的执法监管新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基层工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快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加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切实提高烟草市场净化率。
(二)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模式,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突出“假、私、非”卷烟治理,对达到追诉标准的涉罪烟草案件及时移送,不得以罚代刑、以罚代法。
(三)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各县市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烟草执法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与烟草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合力,集中力量查办几起影响大、有代表性的烟草案件。
(四)发挥“12315”、“12313”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构建烟草市场执法快速反应机制。要及时处理消费者对有关卷烟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的“假、私、非”卷烟案件及时立案查处,防止违法行为的蔓延。
(五)继续深入开展“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各地要在繁华商业区和著名景区窗口持续完善“六无”示范街和“三无”放心店的创建。各级工商部门、烟草部门要按照辖区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摸清辖区烟草零售经营网点基本情况,建立烟草零售经营网点台账,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
(六)报送烟草综合治理情况及时。要反映新问题,发掘新经验,共同促进烟草综治工作健康发展。
(七)完善烟草市场整治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工商部门要将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具体办法参照如下:一是对工商部门与烟草部门双方核实的无证经营卷烟户,由工商部门取缔,报烟草部门验收,按工作方案给予300元/户的经费补助,由县级烟草部门拨付到位。二是由工商部门查获的假冒卷烟、制假烟机设备、制假烟用原辅材料等,其补助标准依照《湖南省“两烟”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补助(奖励)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是由工商部门查办的制假售假等涉烟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其补助标准依照《湖南省“两烟”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补助(奖励)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四是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工作经费补助,由各地烟草、工商部门按工作方案落实。
(八)加强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利用现有网络设施,运用课堂讲座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的多样化,拓宽视野,增强时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工商部门、烟草部门要提高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对国家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市场秩序重要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烟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对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保持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协调,健全制度。加快建设商事制度改革及其后续市场监管相配套的市场主体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工商部门、烟草部门要加强烟草工作的协作和有效沟通,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政策研究制度、信息交流制度、考核奖励制度、宣传培训制度,开展全方位协作,共同维护好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三)加强督导,随机考核。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地也要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和业务指导。年底,市工商局、市烟草局将对各地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和考核。
(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工商部门、烟草专卖局要认真贯彻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工商局经济检查科、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各单位要分别于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工商局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年初以来《2017年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照明,联系电话:0739-5323404;13973988871
附件:《2017年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统
计表》
附件:
2017年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期限: 2017 年1月 1 日至 2017年 月 日止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项目 |
开展专项行动 |
检查烟草经营户 |
清理取缔 |
下发 |
下发 |
取缔无证照 罚没款 |
查获假冒卷烟 |
查获制假用原辅 材料 |
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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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开展 |
联合 开展 |
数量 |
案件数 |
案值 |
罚没 |
案件数 |
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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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次 |
次 |
户 |
户 |
份 |
份 |
万元 |
条 |
件 |
万元 |
万元 |
吨 |
件 |
人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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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意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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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意见(公章)
辖区无烟草零售许可 户;
已取缔无证经营烟草数量 户。 |
注:1、此表于7月10日前上报上半年数据。2、于次1月10日前上报全年数据并将原件盖章后寄市局经济检查科。3、无证经营烟草零售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一定经营规模、有一段经营时间的烟草无证经营户列为取缔的考核对象。
2017年度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规范我市烟草市场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水平,检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和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等违法行为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成立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商部门(含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下同)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工商部门。
三、考核原则
1、整体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原则:既考核县(市)区工商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维护烟草市场秩序的情况,又侧重考核取缔无证经营任务完成及市场净化情况、查办案件等重要指标;
2、日常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既对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又对全年工作绩效展开年终考核;
3、工作资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原则:在年终考核中既检查日常工作资料,又考核、抽查实地情况。
四、考评内容与分值设置
1、考核实行100分制,从工作部署、部门协作、日常监管、工作督查、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示范街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成效等10个方面量化计分,分项考核,结合现场抽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定,重点突出取缔无证照任务完成情况和烟草零售市场的净化目标要求。
2、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工商部门进行考核,随机抽查1-2个基层所及辖区街道。
五、考核时间
年终考核一般在12月上旬进行,考核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评比及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综合得分和日常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先进集体和推荐评审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由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