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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21/2021-05684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9-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9-16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承担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任务,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协助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指导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现场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市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4.与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邵阳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指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由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新闻宣传科、投诉举报受理科、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科技和财务科、教育培训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党群组织包括: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以及邵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邵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邵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工商局信息中心、邵阳市工商局培训中心、邵阳市工商局后勤服务中心、邵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邵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邵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18.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22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市财政追加了2019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拨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8,63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5.9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8,5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5.72万元,占75.99%;项目支出2,046.36万元,占24.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39.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75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市财政追加了2019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7.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66%。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5.68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改变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发放方式,当年度奖励在下一年度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6.02万元,占80.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61万元,占7.56%;卫生健康(类)支出412.02万元,占4.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2万元,占0.8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3万元,占0.51%;住房保障(类)支出459.13万元,占5.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74.27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26.34万元,支出决算为5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9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等支出1342.4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大型修缮费用29万元,当年未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3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65.3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未核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47.6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未核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2019年执收成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局年中追加药品监管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局年中追加医疗器械监管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局年中追加化妆品监管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2019年执收成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局年中追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8.56万元,支出决算为57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大量的疫情监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死亡抚恤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直单位遗属补助标准增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8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相应增加了工伤保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相应增加了生育保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年中追加建国初期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及医保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66万元,支出决算为3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相应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6.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市长质量奖支出60万元,发制品及皮制品省检中心经费支出12万元。

    25.商业服务业等(类)涉外发展服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年中追加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5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奖金、双文明、综合治理奖励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5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63.6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50.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36万元,减少3.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4万元,支出决算62.5万元,完成预算的66.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按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增加12.73万元,增长13.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辆执法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预算持平,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50万元,完成预算的66.49%,占8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50.46%,占13.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94.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原计划购置2台执法车,只购置了一台。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47万元,购置车辆1台,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03万元。主要用于油料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过路过桥、停车费、司机安全奖等方面。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下级单位汇报工作、跨地市检查、非同城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9个、来宾10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降低0.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46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管各类会议,人数1076人,内容为特种设备安全、电梯维保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转供电、放心早餐启动仪式、大米生产企业监管、市场监管平安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情况督查、推进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处理、药品监管、化妆品监管企业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交叉检查反馈、市场监管及党风廉政、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交流、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质量执法等;开支培训费68.67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各类业务培训,人数2255人,内容为党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办公室业务、文秘业务、人事报表统计、食品流通企业负责人管理、食品生产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食堂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管理法宣贯、疫苗管理法宣贯、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质计室相关人员业务、医用口罩法规知识宣贯、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系统法制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网监系统业务、化妆品监管、两反业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邵阳红公用品牌培育运用保护、广告行业能力、通讯员业务、新闻宣传业务、计量专业培训、非公组织支部书记业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业务、进品冷链食品企业预防性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工作、化妆品监管条例宣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质计室关键岗位人员业务、执法大讲堂、食品安全执法、商业银行价格执法、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与品牌价值认识、价值提升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分类促进工作、年报工作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5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局科技和财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参与部门整体绩效考评和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

    (一)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完成法定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3、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缴纳政策性社会保障资金。

    4、严格控制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超预算,“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5、落实非税收入工作责任制。

    本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2020年商标品牌战略、打击传销、商品检测、企业信用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网络交易监管、非公党建、地理标志推介经费、消费者委员会、公共品牌注册和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计量标准考核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基础建设、执法打假及专项整治、质量教育培训及质量宣传、食品相关产品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和计量强制检定器具免费检定、市食安委、食品安全抽检抽样、12315举报处理平台、反垄断监管、知识产权管理等专项工作均按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有效。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见第五部分附件。

    (三)本部门在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故无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2020年年底实有在职在册361人,提前退休1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229人,其他人员1人(长期聘用人员)。

    (二)市局机关下设有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新闻宣传科、投诉举报受理科、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科技和财务科、教育培训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等40个科室和市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经济开发区1个分局。2020年7月成立了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邵阳市食药局稽查支队、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予以撤销。因机构改革,暂保留原有的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市工商局后勤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培训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9个直属二级机构,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实行“市局统一管理财务”模式。

    (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市办字(2019)59号)文件精神,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承担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任务,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协助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指导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现场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市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4)与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②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邵阳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指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③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由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排施。

    (四)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完成法定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完成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或交办的中心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缴纳政策性社会保障资金;严格控制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超预算,“三公”经费不超预算;落实非税收入工作责任制。

    (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8522.08万元。

    1.基本支出647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9.2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14万元。

    2.项目支出2046.3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16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23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3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5.5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9.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4.4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及年中追加财务收支预算,认真分解落实到各执行单位(部门),同时按市财政要求严格执行。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人员工资福利、离休人员离休费用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我局制定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和《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全部纳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出管理,现金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使用。

    基本支出中的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2.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支出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制定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事前审批、事中联审会签、事后绩效评价”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专项支出

    1.2020年专项资金共支出2046.3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783.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263.16万元。

    2.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2020年度专项资金做到了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开支合理合法,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发生。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3.2020年市局实行统一联审会签。没有经过市局统一联审会签的各项经费开支,一律不予支付报帐。否则,视同违反财经纪律予以查处。

    4.我局对2020年度各专项经费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管理模式,即横向由市局科技和财务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和办公室等部门配合管理专项资金;纵向由项目实施部门对口管理各级局股室所专项资金。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和分管科技财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重点抓好岗位责任落实,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

    办公室、财务科、机关纪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同步对我局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牵制。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的采购(招标)、验收、入库、发放、建卡、维修、权属证件办理、权属证件保管等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预算、申报、核算、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工作。机关纪委在国有资产采购、维护保养、报废核销、转让出租等业务活动时,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

    组建之初,合并前原四个单位的人、财、物统一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数量成几何倍数增涨,为了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了解国有资产现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成立了由局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机关纪委、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国有资产清查小组,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及时、准确向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相关报告、表格、数据等材料。通过清查,摸清家底,明晰了产权,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手续。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整章建制,规范管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制订了符合市场监管实际,便于操作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以制度来规范管理。重点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1.严格规范国有资产采购程序

    新购国有资产,坚持“事前审批、事中联审、事后绩效评价”的原则,每批采购物资,日常办公设备,按年度预算计划,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贵重和大宗资产、公务车辆、办公用房修缮等国有资产采购项目,需经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始终坚持先批后购。对于物品采购及时登记入库并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账务处理,做到一物一卡,严格手续。

    2.加强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

    (1)办公室对国有资产实物进行监管,同时协助建立国有资产分类明细台账和国有资产卡片登记,建立使用部门资产台帐,标明资产编号。国有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和登记卡,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随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领用情况。

    (2)科技和财务科设立专职国有资产管理员,使用财政统一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分类录入,并明确每个资产的责任人及使用情况。便于及时撑握全局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情况,合理资源配置。

    (3)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由办公室、直属二级机构提出处理方案,经报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科技和财务科如实向到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4)严格依规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按月向市财政局报备我局国有资产使用和调整情况。

    (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及时向公车管理部门报备使用和调整情况。

    (6)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盘活工作,妥善处理好资产权属争议、矛盾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

    (7)按规定主动落实办公区和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制度。

    3.严格国有资产调拨管理

    (1)积极配合原三区工商分局国有资产划转到辖区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务用车划转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按要求主动备齐资产划转所需相关资料。

    (2)服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场所调配,按要求及时腾退我局第二办区办公用房给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使用。

    (3)我局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之间国有资产调拨,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双方领导签章后报市局审批,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4.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我局所属二级机构市产检所办公楼中型维修项目和报备办公用房日常维修,按要求报送维修相关资料。

    5.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国有资产转让、报废、报损,由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写出申请报告,交办公室审核后送市局科技和财务科汇总;经报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科技和财务科如实向到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四)绩效管理

    我局合理使用办公场所,办公用房统一调剂使用,办公用房闲置率小于1%。

    我局办公区的停车场地向社会开放共享。

   四、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做好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市局决定成立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科技和财务科。

    办公室负责制定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方案,总体安排推进具体工作,及时归总各相关科室提供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数据及资料,总结和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得分为9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六、 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0年,是大考之年、收官之年,使得“十三五”市场监管成效进一步彰显。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规合理成效显著,效能突出,最大限度地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年初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财力保障,在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扭转了开局不利局面,交出了一份主动作为、担当善为、振作有为的漂亮答卷!

    我们孜孜不倦战疫情,防控新冠肺炎彰显新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系统闻令而动、迎难而上,迅速建立一盘棋、一条心、一股绳的防控体系,谱写了一曲众志成城的抗疫壮歌。在防疫用品稳价保供方面,始终坚持关口前移,实施精细监管,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涉及药品、口罩等防疫用品违法案件187件;在服务企业转产扩能方面,开辟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组织推动相关企业做好抗疫物资转产扩能,全市一次性隔离衣从0到日产5000套,一次性医用口罩从日产7万只达到日产500万只以上;在市场的常态化防控方面,对商场、超市、餐厅、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实行巡查监测,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执行防控要求,不断巩固防控成果。特别是根据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集中开展了进口水产品、冷链冷冻食品等专项整治,有效切断了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途径。

    我们步步为营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新突破。以放宽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为目标,深入实施全程电子化、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一企一证、食品药品许可、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以及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等多项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比例达到85%,居全省第3位。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4.21%,位居全省第2位。企业开办时间平均压缩到3天以内,其中设立登记时间已压缩至1天以内。市场主体数量逆势增长,全年新增市场主体6.5万户,同比增长12.6%,平均每个工作日新增市场主体260户、企业52户。

    我们环环相扣防风险,守护安全底线展现新作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重点开展了年关守护、春雷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保健品市场、大米生产经营、酒类产品、固体饮料、桶装饮用水、食盐安全、放心早餐、进口水产品、中药饮片、防疫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梯安全、城镇燃气管道、气瓶充装、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等20项专项整治,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7410.8万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在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省级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我们层层发动提效能,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目标,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跨业务科室、跨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并在全省率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畴。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658件,一大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惩处,市场环境有效改善,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在12315系统“五线合一”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消费处诉能力,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324件。

    我们久久为功促发展,服务中心大局贡献新力量。以质量宣传、质量服务和质量监管为抓手,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牵头组织“质量开放日”等各类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三包和补偿责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引导和服务指导,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我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2788件,今年新增有效注册商标6077件,总量和增量均排全省第2名;全市新增专利申请5753件,专利授权371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40件,同比增长238.52%,排全省第3名。在2020年省委省政府对市州的综合绩效考核中,知识产权考核得分排同类7个市州第1名。

    我们绵绵用力强基础,干部队伍风貌展现新形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借助全市“廉洁单位”创建的强劲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在组织开展上廉政党课、请专家授课、举办读书交流会等传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高技术平台,打造了高互动性、高体验感、高参与度的现代化廉政教育学习平台,使廉政教育可听可观可感,并在全市作了经验推介。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12315五线整合等重点工作,共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21期、培训干部2518人,举办各类知识竞赛5场、参赛选手275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结果

    1、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市委市政府评定我局为良好单位。

    2、2020年度综治工作考核评估:市委市政府评定我局为先进单位。

    3、2020年度双文明创建:省文明办认定我局为省级文明单位。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市场监管规律的认识还不深透,综合监管、综合执法作用有待加强。

    二是“放管服”改革需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离企业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三是市场秩序、安全监管等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控体系还要织密加强。

    四是人员结构及队伍素质尚需优化,基层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

    五是检验检测能力须进一步提升。

    六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需进一步深化。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首战之年。我局应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作出更大贡献。对标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突破40万户,增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三”的工作目标,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5%以上。一方面要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另一方面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

    (二)把公平竞争作为构建统一开放市场体系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大循环和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市场秩序规范行动,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保护。一是深入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三是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建设。

    (三)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在提高经济竞争力中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升,支持“邵阳红”授权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二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和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等违法行为。三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专利兴农、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强农工程,将更多地理标志产品纳入国际互认互保范围,为乡村振兴、品牌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四)把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推动质量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中体现更大作为。一要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修订完善《邵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表彰激励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质量考核指挥棒和质量激励目标导向作用。二要大力度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参与实施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加强质量品牌跨区域、跨行业保护,讲好邵阳品牌故事。三要高标准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做好强检管理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强制性产品、绿色有机认证的监管。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与市科技局战略合作,在科技项目申报计划中增设标准、计量、检验、认证等专项。

    (五)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彰显更大担当。一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要推进“4812”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要加强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四要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五要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六要加强消费维权工作。

    (六)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中迈出更大步伐。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要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五是进一步探索、研究,细化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边整边改,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主管部门用)

填报部门: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1年6月8日

基本情况

项目支出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项目支出主要内容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击传销、商品检测、企业信用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网络交易监管、非公党建、地理标志推介经费、消费者委员会、公共品牌注册和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计量标准考核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基础建设、执法打假及专项整治、质量教育培训及质量宣传、食品相关产品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和计量强制检定器具免费检定、市食安委、食品安全抽检抽样、12315举报处理平台、反垄断监管、知识产权管理等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邵阳市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

吴卫红

项目支出  负责人

曾广晖

项目属性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建  □续建

资金分配情况

分配区县(市)1个;分配项目单位4个

资金总额及构成

总额:1585.8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783.202万元;市级财政802.69万元;区县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1起至2020年12月止

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行政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网络交易监管办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湖南省安委会安全责任制》《邵阳市安委会安全责任制》《关于明确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和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     报告结论

法定职责转变要求:大力推进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守安全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专家评审论证结论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专家每年评审一次。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

及采购金额

☑是                     □否   
应采购金额977.73万元  

实际采购金额977.73万元

是否实行招投标

☑是  实行的  5个项目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是  全部实行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制和投资评审制

□是  实行的   个项目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是否实行合同   管理制

☑是  实行的660个项目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情况

□是  实行的   个项目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

管理

□是  实行的   个项目  ☑否  未实行的   个项目

项目监管情况

管理制度和     办法名称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央食品监管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工作措施

我局制定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央食品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对2020年度各类专项经费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管理模式,即横向由市局科技和财务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和办公室等部门配合管理专项资金;纵向由项目实施部门对口管理各级局股室所专项资金。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专项(项目)如有调整,资金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需经市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财政局批准。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优秀

项目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

没有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公开制度》。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内容

应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万元)

结余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783.202

783.202

783.202

市级财政

802.69

802.69

802.69

县(市区)资金

其他配套资金

  计

1585.892

1585.892

1585.892

产出成果

我局专项支出合规合理成效显著,效能突出,最大限度地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年初制定专项支出绩效目标,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财力保障,在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产出效益

1.步步为营推改革,在激发市场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紧跟全国全省的改革步伐,既全面落实了上级改革的共性要求,又创新推出了一些切合邵阳实际的特色举措,“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电子化”等诸多改革举措全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预计到年底,邵阳市市场主体总量将达到35.6万户,全年新增达6.5万户,总量、增量分别排全省第4位、第3位。

1)全面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环节,仅保留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流程,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台,配备专门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程咨询、引导和帮办服务。积极探索“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其从重点园区向一般园区拓展,从市场监管所涉登记许可事项向多部门审批业务事项延伸,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2)全力推广线上登记。大力支持各类企业登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在线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无须再到登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网上登记实现了秒办秒批。今年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比例达到85%,居全省第3位。

3)全速下放登记权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们第一时间将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市区企业登记权限,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至各区市场监管局,更好地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目前,邵阳市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已压缩至3天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已压缩至1天以内。

2.环环相扣防风险,在守护安全底线上展现新作为

一年来,我们聚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1)最严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重点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保健品市场、大米生产经营、酒类产品、固体饮料、桶装饮用水、放心早餐、进口水产品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25家次。对进口肉品和高中风险领域的肉品、场所及直接接触人员开展了核酸检测,共配合完成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环境核酸样本检测4959份,其中城区完成核酸检测167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市本级共抽检食品394批次,其中合格379批次,合格率为96.2%,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率为3.8%。

2)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中药饮片、防疫用品、化妆品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全市系统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6289家次,依法查处药品违法违规案件84起,罚没金额89.29万元。市局安排抽样经费111万元,完成药品、化妆品抽样297批次。市级药品、化妆品抽检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同时,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药品抽样128批次、化妆品抽样51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2批次。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3)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以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为主线,相继开展年关守护、春雷行动、电梯安全、城镇燃气管道、气瓶充装等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单位2830家,发现安全隐患895处,整改隐患882处,下达监察指令729份,查封扣押145台,处理投诉84起,立案查处183起,罚款322万元。对电梯维保单位质量评价为C类的7家单位、电梯定检率<90%、一次性合格率小于70%的3家单位开展了集体约谈。

4)时刻紧盯重点工业产品。持续加强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国家及省级共监督抽查398批次,市级监督抽查210余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学生用品、纤维制品、取暖器、车用汽油、复混肥、安全帽、细木工板、冷轧带肋钢筋、镀锌电缆桥架等类别共34批次,我局已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及时进行了后处理。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危化产品、学生用品等产品的隐患整治,严厉查处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案件,共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70余起,罚没金额120万余元。

3.孜孜不倦护公平,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取得新成效

我们整合执法力量,突出监管重点,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一大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惩处,市场环境有效改善,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方面大范围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无照经营、虚假广告、网络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合同霸王条款、计量作弊和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658件。在12315系统“五线合一”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消费处诉能力,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324件。另一方面大力度查处典型案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力量查处了一批在全省全市有重要影响的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典型案例国家局公布1例,省局公布10例,其中市局查处的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邵阳市分行涉嫌只收费未服务、转嫁成本致使借款人多付价款案,罚没金额67万元;邵阳市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未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案,涉案金额100余万,罚没金额21万元。

4.层层发力提效能,在创新监管机制上探索新路径

牵头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一单两库一平台”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已基本形成。

1)抓监管方式转变,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我们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目标,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跨业务科室、跨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坚决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一律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全省率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畴。目前除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事项外,对一般市场主体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尽最大努力减少检查频次,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2)抓年报公示督导,保企业信用及时修复。年报公示是做好信息公示、加强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息息相关。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一度严重滞后,为此,我们通过电话提醒、上门指导、预警引导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主动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同时,对于个别未依法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我们一方面依规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方面设法进行“一对一告知、面对面指导”,帮助企业进行补救,及时修复信用,避免被纳入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而受到联合惩戒,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今年我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4.21%,位居全省第2位,这是我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1位或者第2位。

3)抓包容审慎监管,保新型业态加速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夜间经济、直播带货、网络社交、跨境电商、无人零售等新经济业态准入门槛,今年共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568户,同比增长48.69%。在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30条》《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中,明确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无主观故意、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违规行为,实施“柔性监管”,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作用。今年以来,尚未对新经济业态进行过任何行政处罚。

5.久久为功促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上贡献新力量

我们积极对接邵阳“二中心一枢纽”的发展战略,自觉将市场监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不断在实现承接产业转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中发挥职能作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提供优良服务。

1)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以质量宣传、质量服务和质量监管为抓手,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牵头组织“质量开放日”等各类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三包和补偿责任。组织开展“聚焦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市”系列活动,全市20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参与,共收到征文建议33篇。引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活动,全市共有37家企业进行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体系认证。

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引导和服务指导,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推动有研发投入、无专利申请的企业实现“零”的突破,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逐渐成为专利大户,我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2788件,今年新增有效注册商标6077件,总量和增量均排全省第2名;全市新增专利申请5753件,专利授权371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40件,同比增长238.52%,排全省第3名。

3)落实企业帮扶措施。我们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担保,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160件、股权出质98件、专利权质押5件,新增质押融资33.25亿元;深入开展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今年累计减少企业用电成本共计7459.5万元,督促优惠市区非居民天然气费用53.3万元。

6.面面俱到强基础,在展现队伍风貌上树立新形象

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做实了三项工作。

1)以廉洁单位创建为契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我们借助全市“廉洁单位”创建的强劲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在组织开展上廉政党课、请专家授课、举办读书交流会等传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高技术平台,打造了高互动性、高体验感、高参与度的现代化廉政教育学习平台,使廉政教育可听可观可感,并在全市进行了先进推介。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廉政诗文朗诵比赛,充分发挥优秀廉政诗文教育人、感化人、陶冶人、鼓舞人、激励人的积极作用,营造了全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以综合执法改革为要求,彻底理清市区两级监管权责。在本轮内部机构改革中,市局与区局的监管执法事权划分备受关注,且在全省范围内无现成经验可借鉴。为此,我局在深入研判市场监管发展趋势,深度把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深思酝酿,历时近一年制定出台了《市局与区局监管执法事权划分方案》的“邵阳版本”。该《方案》既全方位地明确了市局和区局执法领域,也全覆盖地界定了市局和区局监管对象,从根本上解决了对同一监管对象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

(3)以队伍深度融合为目标,集中开展培训竞赛系列活动。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12315五线整合等重点工作,共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21期、培训学员2518人,举办各类知识竞赛5场、参赛选手275人。业务培训主要是通过交叉上课、心得分享等方式进行,在展现干部职工业务风采的同时,加深了彼此间的业务交流和相互了解;知识竞赛旨在鼓励业务比拼和团队合作,极大地激发干部队伍勤学善思、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热情与干劲。

自评结论

  效

资金分配原则程序和方法

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专项(项目)申报、审核、分配和公示。

评价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我局202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统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所起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生态效益,更好地规划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提供依据,市局党组决定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科技和财务科承担办公室具体职责。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方案,督促市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局及时向省局报送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总结和提出相关改进措施。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市局党组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市场监督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管理,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全年的专项资金使用,应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并落实好责任分工,定期监督完成任务。

2.加强与项目具体实施科(股)室和单位的沟通,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强化项目检查验收、决算审计及投资评审工作力度;

4.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培训;尤其是绩效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5.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及时完整,专项经费精细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说明:各单位根据文字数量需要调整此表。

单位负责人:吴卫红   

项目支出负责人:曾广晖   

评价负责人:郑时代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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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2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