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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21/2019-01062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9-02 有效期: 永久

2018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

第一部分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表

部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32号)设立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性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4.负责全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县市区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两个二级机构均为一级全额拨款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55.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09.95万元,减少12.08%,主要是因为财政核减公用经费预算20%,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4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44.04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52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8  万元,占78.49%;项目支出327.92万元,占21.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6.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09.94万元,减少12.46%,主要是因为财政核减公用经费预算20%,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减;基本支出减少415.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4.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0万元,减少25.79 %,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415.5万元,其中年度绩效奖励支出减少287.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4.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1万元,占2.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6.13万元,占90.29%。住房保障支出73.96万元,占4.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5.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年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7.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养老保险由财政代扣代缴,未在本单位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未参保工伤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生育保险支出在行政运行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年底追加专项经费结余下年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1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未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在行政运行中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其他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5.55万元,支出决算为7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高于财政预算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公用经费31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万元,完成预算的 31.5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持平,决算数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无预算不安排的原则,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预算的26.7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6.32万元,减少7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预算的33.0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维护,与上年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25.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监管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6万元,占20.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3万元,占79.6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0个、来宾700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下级单位汇报工作、跨地市检查、非同城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单位本级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3万元,主要是油料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过路过桥、停车费、司机安全奖等支出,截止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局规划财务科牵头,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相关业务科室参与部门整体绩效考评和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公开的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1245884a4dc74a1e9406cbc5527676a3.shtml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有效。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公开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1800d1434a1e4085a67e8f84d8e9746e.shtml

(三)本部门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故无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62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车改革补贴支出,为市财政预留代编预算资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0.7万元,用于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类会议,人数248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药品执法推进、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动员;开支培训费60.03万元,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类培训,人数2610人,内容为法律法规宣贯、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安全、医疗器械、药品流通、行政执法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80人(行政编45人、参公编20人、稽查事业编15人),执法车辆编制5辆,现有在职75人、退休人员31(201711日起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在市社保处发)、执法及应急保障用车5辆。办公室面积3520平方米。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32号)设立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性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县市区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了解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总结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评价部门行政效能,发现部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部门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重要参考。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 收入支出情况  

全年实现总收入1744.04元,其中:年度预算1310.09元(含市食安办工作经费5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263.89元、市财政追加经费170.06元。

全年总支出15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8元、项目支出327.92元。

1、基本支出1196.28元。

a、工资福利性支出720.06元,     

b、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46元,

c、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7.46元,

d、其它资本性支出:购办公设备8.34元,

e、住房公积金支出73.96元,

2、项目支出327.92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2元。

<>非税收入库348.5元完成年度预算(300万元)116.17 %,其中:行政性收费1.38元,食品药品罚没收入347.12元。

<>“三公经费”支出34.09万元较201744.87万元,减少10.78万元。其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市财政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经费50万元;中央、省财政专项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队伍建设等专项263.89万元;市财政追加经费170.06万元,均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项目支出327.92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成立由局长贺利平为组长、副局长欧阳秋生、纪检组长罗梅香、副局长范清乐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负责人参加的评价小组。

(二)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能力,统筹推进“六大”能力建设。在投入保障能力方面,争取市财政投入1480.15万元,同比增长11.9%;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财力支持。大家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作风意识和业务能力明显增强。

(三)行政效能提质提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惠民便企服务。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制定和晒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实现提质提速。

(四)监管执法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四个最严”,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飞行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责任“上墙”等多种手段,日常监管精细化、网格化、痕迹化效果明显。一是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320人次,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5864家次,责令改正11255家,检查覆盖面100%。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组织飞行检查40次,检查企业626家次,约谈企业负责人80余人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91处。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突出问题治理,深入开展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三小”行业)、药品流通领域、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护老”行动以及畜禽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体外诊断试剂、酒类等30余项专项整治,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24起(其中食品类632起,药品类858起,医疗器械70起,保健食品27起,化妆品37起),涉案货值800万元,没收假劣物品货值190.5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0起,捣毁制假窝点2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4起。三是稽查打假成效明显。采取市县两级上下联动的模式,对廉桥中药材市场进行4次集中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1940家次,抽检中药材236批次,立案70起。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了3次打击零售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护康”集群战,现场查获非法渠道购进的稳心胶囊等药品45余种,2600余盒,货值金额30余万元。针对突出问题、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扎实开展稽查五大集群战役,查办了某连锁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某医疗机构使用劣药九味肝泰胶囊案、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劣药碳酸锂片案等20件大案要案。四是监督抽验任务圆满完成。完成食品监督抽样检验862批次,合格率为97.83%,同比提高2.43个百分点;完成药品监督抽样检验894批次,合格率为95.36%,同比提高2.58个百分点。完成核查处置32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完成率、公开率均为100%。完成各类不良反应监测报表9870份,新增各类上报窗口35个。

(五)共治共享,部门形象获得新提升。一是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有声有色。结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集中宣传和新闻报道,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辟了专栏、专刊、专题,其中邵阳电视台“食药监在行动”专栏已播出30期。全面开通“两微一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和工作动态。全年共发放各类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资料156817册,报送、发布政务信息460条,新闻稿件280篇。提升了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可。二是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效明显。2018年上半年,市食安委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并于9月中旬,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进会议。通过示范创建,为全市食品行业树立标杆、建好样板,从而达到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良好、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治理能力持续加强的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年前,市食安委对345家提交了验收申请的单位组织开展验收评估,评选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85家,三是“创国文”工作广受称赞。在“创国文”迎省测评期间,我局联合三区局扎实开展“文明餐桌”、酒类专项整治、餐饮行业大排查、食品三小行业集中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全员上阵,领导包片,包店到人。大家发挥“5+2”、“白加黑”的拼搏精神开展集中整治,共督促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100多家。经过反复监督指导、督促整改,市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实施硬件提质改造,软件配套升级,企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达92%以上,环境整洁有序,索证索票完整,持证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检查组专家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预算执行要进一步规范。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与全年指标对比情况看,在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指标互相调剂使用现象。如,由于年度预算下达得较晚,元月份人员工资支出从历年结转结余中支出。建议市财政提前或预下达部分指标。    

(二)固定资产管理需加强。由于人员交接等问题,局机关部分资产的实物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三)经费保障水平待加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但从市食药监局2018年整体支出情况看,全年实现总收入1744.04元,其中:预算指标1310.09元(含市食安办工作经费5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263.89元、市财政追加经费170.06元。年初预算和追加的资金除了保障基本支出的开支外,其余没有更多的资金安排到项目上,项目的开展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形成的结余结转,市级要开展的一些项目得不到资金保障。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因此,需大力加大对食品监管的经费投入,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


附件:2018年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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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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