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4年10月10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北塔区三六酒家常菜当日采购的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07日,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编号为№:TPCJ24100469的《检验报告》,其中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 ”,标准指标“≤0.2 ”,实测值“1.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35元。
2024年10月8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北塔区谢记海鲜店当日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5日,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编号为№:TPCJ24100086的泥鳅(淡水鱼)《检验报告》,其中检验项目“恩诺沙星”,计量单位“ug/kg ”,标准指标“≤100”,实测值“798 ”,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7.8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37.8元。
2024年10月8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北塔区稻香记集体饭铺中驰店当日采购的青辣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5日,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编号为№:TPCJ24100093的《检验报告》,其中检验项目“啶虫脒”,计量单位“mg/kg ”,标准指标“≤0.2 ”,实测值“0.399 ”,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0769-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3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80.3元。
2024年10月9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北塔区双椒鳝片饭店当日采购的青辣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05日,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编号为№:TPCJ24100277的青辣椒《检验报告》,其中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 ”,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70 ”,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5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40.5元。
2024年10月11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南千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辣椒(购进日期:2024.10.11)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08日,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编号为№: TPCJ24100649的青辣椒《检验报告》,其中检验项目“啶虫脒”,计量单位“mg/kg ”,标准指标“≤0.2”,实测值“0.304 ”,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180元。
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