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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收到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的复检申请,现将复检结果公示如下:
1.新邵县世纪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笋片(泡椒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苯甲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样品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苯甲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邵东市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益阳市红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淡干墨鱼王,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益阳市红华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公示。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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